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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8 20:32:14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是汕头市纪委监委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取得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须的条件,详见《汕头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即与汕头市纪委监委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官网发布:

  汕头市纪委监委官网(汕头廉政网):

  http://jw.shantou.gov.cn/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汕头市乐山路8号汕头开放大学。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汕头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管理中心)》(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版大一寸彩色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相片2张(同版大一寸彩色相片)。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相应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7.2018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