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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8 20:37:16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身份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基本条件。

  三、招聘范围

  高中起点高等学校非定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3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要求25周岁及以下,其中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1 精神科医师 5 精神医学 本科及以上 2021年高校毕业生,五年学制,医学学士学位。
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高校毕业生,五年学制,医学学士学位,已完成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精神科护理人员 20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专接本须大专与本科专业一致),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 孤独症康复技师 2 特殊教育 本科及以上 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专接本须大专与本科专业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本次招聘考试将以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bs6yy.com)、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通知公告。

  2.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572号1号楼1楼103室。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8:30—11:30,13:30—17:00)。

  4.报名材料:

  (1)2021年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需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写清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4)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遗失可提供加盖学校档案室红章的招生底册。

  (5)已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另须提供近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精神科医师岗位);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精神科护理人员岗位)。

  (7)健康申明卡及健康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审查: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6.准考证发放:报名现场发放。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技能考试、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能力等。现场答辩当场打分,现场答辩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答辩成绩。其面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8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