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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市台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8人)
2021-10-18 20:37:45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其中综合事业单位116名,公共卫生和医疗拟招聘42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含)至2003年10月18日(含)期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含)至2003年10月18日(含)期间出生);

  4、招聘岗位要求台安户籍的,应于2021年10月18日(含)前取得台安户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得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本系统亲属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信息

  招聘考试报名信息将通过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政府网(http://www.lntaian.gov.cn/)、微台安等融媒体同步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考试报名处。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鞍山地区的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验证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鞍山以外地区的报名人员可以委托其他人报名,报名人员与被委托人签写《委托书》,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验证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考务费减免条件:台安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报考时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3、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招考职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学位是依据证书上的专业授予的),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原则及岗位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普通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