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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实验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0-15 14:00:22   地区:广东   浏览:0

  中山市实验中学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7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

  博士工资待遇除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外,可按政策申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补贴和享受中山市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补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2020年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2.2019年11月及之后取得国(境)外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6.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在招聘系统下载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