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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0-15 14:33:39   地区:辽宁   浏览: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至11月7日9: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准考证。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要求专业方向的岗位需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3、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护理岗位:基础护理,满分100分。

  (2)其他岗位:解剖、生理、诊断三个科目,一张卷,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及市卫健委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社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2、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