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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0-15 14:33: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5日(含)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5日(含)期间出生、45周岁(1975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5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营口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现役军人及在读的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6日24: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8日12: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21年10月27日12:00前可修改信息并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10月27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信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拨打电话0417-2988610/0417-2988604。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8日24:00前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网上缴费,考试费为50元人民币,成功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问题咨询请拨打0417-2988606(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