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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2021-10-14 12:52: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发布有关信息。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系统提示及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对通过报名初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同分者再组织加评,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材料信息不实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26日(星期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前者为先;如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东吴人才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江浙沪500元,省外其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选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东吴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主管部门(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