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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委统战部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1-10-13 23:12: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1名高级雇员,负责综合文字材料、会务工作、辅助相关科室领导开展综合管理和重要专项工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字学(B050101、A050103)或行政管理(B120402、A120401)专业(附件1)。

  (五)具有5年及以上文字材料撰写及会务接待工作经验。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七)曾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文章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写作方面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九)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10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发送邮件报名。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8:00,将报名资料扫描打包报送至电子邮箱(chfwwbb@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1.《广州市黄埔区委统战部2021年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

  7.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文章的复印件或发表文章获得相关荣誉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8.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开展资格审核。

  (四)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1.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领取准考证。笔试在广州市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