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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10-13 04:25: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所需专业

备 注

专职辅导员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化学或生物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化学、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计算机教师

专技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丽水市内公办在编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书面同意。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http//www.zjlszz.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扫二维码报名,附件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18:00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应届毕业生为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2)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3)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认证书的报考人员应签订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