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加测面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同时考取后两年内需取得岗位所需专业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用人单位可与考生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能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2021年莲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浙江省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能参加报名;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生到达报名点、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和行程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根据指引直接到达指定场所,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6.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报名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退场,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2021年莲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莲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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