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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家口张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4人)
2021-10-13 04:26: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国家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名额及公开方式

  张北县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94名。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北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k.gov.cn/)、张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zb.gov.cn/)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在张北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张北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张北县籍退役士兵。

  2、招聘工作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1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0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