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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0-13 04:27:55   地区:广东   浏览:0

  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25日后出生人员);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2021年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起至10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gd/10qygcc/(清远市2021年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核查方式。

  1.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核查。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3.资格审核合格者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材料

  1.《清远市2021年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须插入彩色电子照片)签名复印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的相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其中1-3项材料必须提供。(因疫情等原因,暂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可手写情况说明,列明未能提供材料清单、原因,并对所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最后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