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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3 04:29:50   地区:辽宁   浏览:0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报名时,对专业有疑问的考生,可直接拨打我单位报名电话咨询。

  6.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7.考试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相关规定。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684972686272299(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4-67989761(沈阳市考试院)

  纪律监督电话:024-8691493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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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