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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3 04:29: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所属全额拨款县(处)级事业单位,地址位于沈抚示范区。主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代办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应于2021年10月14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zscq.ln.gov.cn)和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5日9时至10月27日17时。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市考试院网址(www.sysksy.cn)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登陆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资格初审。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报名提交审核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1年10月28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3.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另行通知。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陆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zscq.ln.gov.cn)和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