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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日照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人)
2021-10-12 08:41: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日照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17:3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1年日照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现场资格复审的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zsczjbgs@rz.shandong.cn进行报名,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例:1--市政府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张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反馈。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