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09 17:1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比例低于1:3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打印准考证(2021年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6:00)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2021年11月0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1月23日,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  资格复审(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本单位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具体安排详见单位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宾水南里增1号,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服务中心院内;

  3.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通过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费用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07日9:00至2021年12月10日16:00。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具体安排详见单位通知;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无资格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12月22日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我中心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将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