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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简章(第二批)
2021-10-09 17:14: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2021年度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1年住培合格的应聘人员,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同时应符合岗位条件中的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1年10月13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任城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1:00-10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rencheng.gov.cn/wj/)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10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