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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10-09 17:17: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njc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研究生院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基准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10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10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10月22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10月22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10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