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下半年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1-10-12 08:57: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上发布。

  一、引才岗位

  本次公开引才5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才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才的对象范围

  此次引才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及引才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引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引进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翠屏区(不含三江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77681848@qq.com),报名邮件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报考者提供的电子档报名资料应当内容完整、清晰、摆放方正,与原件完全一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止2021年11月19日17:00(截止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才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引才中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