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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中和顺县招聘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10-08 14:43: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充实壮大我县基层人才队伍,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根据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晋中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组通字〔2021〕37号)精神,现使用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23日后出生,含1990年9月23日);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3日后出生,含1985年9月23日);

  7.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人员8名,为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和顺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山西省和顺县太和路26号科技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学位获得情况);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情况表》(公告附件2、3、4自行下载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