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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北石油大学第二批招聘博士人员(事业编制)公告
2021-10-08 15:3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解决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

  2.第一学历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不含专升本、特长生及预科生),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经过国内高考,在大学阶段通过联合办学留学或毕业后攻读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当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殊要求见目录备注)。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常委会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应聘人员须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应聘人员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rcjlzx333@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非应届人员无需提供);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与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咨询。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东北石油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联系电话:0459-6503262,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