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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沂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公告(120人)
2021-10-01 00:48:27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沂水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省市青年人才引进要求,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1.留学人员岗位10名。

2.硕士研究生岗位60名(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30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20名、县属国有企业岗位10名)。

3.县直学校硕士研究生岗位50名。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

(二)引进范围

未在山东省内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保、有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录信息的;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谈、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10月8日11:00—10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形式将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谈、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