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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临邑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32人)
2021-10-01 00:50:52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全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推动临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3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48号)文件规定,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列为考察人选,并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引进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

7、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引进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须在2021年10月12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0月12日11:00—10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诚信承诺书(附件2,考生手写签字);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体检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5、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在作出承诺后可在考察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