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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1-10-01 00:54:5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2021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海拉尔区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个岗位,17名专业技术人员。详情请阅读《2021年海拉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2、3)。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4.2021年应届、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10.对于定向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凡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20〕34号)“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