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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朝阳市建平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1-09-29 11:55: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文件规定,为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建平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农村小学教师55名;

  (二)农村初中教师45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建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限户籍;

  (三)年龄要求: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不超30周岁(1991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超35周岁(1986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在编公办教师不超40周岁(1981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建平县域外在编公办教师。其中: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起点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取消师范类限制)、学士及以上学位。

  以上所有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建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与招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11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cy.gov.cn/)、建平新闻网站(www.jpxww.com)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建平县新闻网站发布(包括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汇总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考试费50元/人。为防止报名时出现考生扎堆拥挤情况,实行网上提前约号,约号网址为:http://zhaopin.lnjpedu.com。网上约号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8:30,关闭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7:00。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报名地点:建平县教师进修学校。

  4.报名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一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1)《建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有师范类要求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应标明“师范”字样,未注明“师范”字样的,且毕业证书也没有“师范”字样,由考生的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在职教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