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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翻译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人
2021-09-28 11:49:14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淄博市外事服务中心(淄博市外事翻译中心)翻译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翻译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者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时限要求: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10月10日之前取得。

(五)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4)。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聘用。

五、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zbwbzhk@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00-14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00- 15日12:00。

(一)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话方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送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站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取消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取消计划情况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并电话通知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六、现场资格审查与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与考试在同一工作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初审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站公布。

(一)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初审通过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