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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9-28 11:59:41   地区:海南   浏览:0

  2.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前1天进行确认,现场复审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仅报名但未到现场复审确认,视为弃考,责任自负;到现场复审确认时,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考核且材料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0)考核方式

  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实行量化积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省中医院官网进行公布。面试考官成员每组5名或7名,从专家库中抽调,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

  (11)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及招聘岗位数达不到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12)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中医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不属实,则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属实,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3)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省卫健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14)薪酬待遇

  1.按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和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2.医院给予安家费:中医骨伤学科带头人100-200万元,博士研究生10-50万元(详见《海南省中医院关于省级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办法》)。

  六、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执行,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中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中医院人事部 赖老师、颜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23851、66102763

  传   真:0898-66203833

  监督电话:0898-66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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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2.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海南省中医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