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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9-28 11:5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及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医教研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面向全国招聘临床医学中心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战略目标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审慎、择优选聘德才兼备、自愿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1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中医药卫生事业,热爱临床医教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团队引领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学历及其他条件

  中医骨伤学科带头人:

  (1)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从事中医骨伤临床、科学研究工作,在中华医学会或中华中医药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任常委及以上职务。

  (2)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管理能力,能够履行岗位的医疗、科研、教学和管理职责;在中医骨伤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3)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C类及以上级别人才。

  (4)年龄5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博士研究生:

  (2)第一学历为高中毕业后五年制本科学历学位,最终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取得医师资格。

  (3)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通知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和省中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日至12月31日,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5)报名提交材料:

  ①《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历次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1份。

  ③近期两寸免冠彩照电子照片。

  ④相关科研、论文、荣誉、学术任职、学科带头人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选择以下其中之一方式投递材料:(1)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hnszyyrsb@163.com邮箱,主题注明“考核招聘+姓名+岗位”(2)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邮寄。

  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表所保留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当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省中医院官网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