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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会计公告
2021-09-28 12:36:21   地区:辽宁   浏览:0

  材料(6)请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中附件,下载后填好以原格式上传。

  (二)打印准考证

  审核结果及打印准考证于2021年10月14日10:00—10月15日10:00,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218.61.31.23:8080/)自行查询及打印,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环节使用。

  (三)资格审查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考核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⑴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17日14:00-15:30,由于疫情防控等因素,要求考生2021年10月17日13:00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正门进行相关检查。

  ⑵笔试地点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博远楼

  详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⑶笔试所需提供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报名登记表》(应聘者本人签字);

  4.附件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5.附件5《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身体监测记录和健康监测记录表》。

  ⑷笔试要求

  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成绩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附件6)。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通过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天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⑴面试要求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

  ⑵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待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