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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会计公告
2021-09-28 12:3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盘锦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等规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中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名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条件,详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计划信息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本人违纪违规等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未满五年的;

  5.机关事业单位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年龄、条件、资格、身份、户籍、经历、工作经验)的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2021年9月27日为截止时间。

  (九)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8:30—10月13日1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218.61.31.23:8080/)进行报名(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如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提供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的相应位置)

  (1)个人简历;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本科生需要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加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时限为3个月内);

  (6)考生需填好《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报名登记表》(附件2)(笔试时打印上交,此表由应聘者本人签字)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会计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注:以上材料(1)-(5),要求原件清晰扫描并按照顺序标注好,每页只能显示一个材料(例如:1.个人简历;2.身份证正反面;3.本科学历证;4.本科学位证……),最后形成一个PDF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进行命名;网上报名的用户名是本人身份证号,请务必检查好材料再上传,上传后不能修改(由于个人上传报名材料不全或不标准导致报名未通过,责任自负),同时也请牢记报名时自己设的登陆密码,后期会在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及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