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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临沂平邑县公开招聘播音主持、采访记者及文物保护专员的简章(8人)
2021-09-27 08:48:17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平邑县融媒体中心和平邑县群众文化服务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播音主持、采访记者和文物保护专员专业人才紧缺状况,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采访记者和文物保护专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的播音主持、采访记者及文物保护专员为平邑县县直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共8名,其中播音主持2名,采访记者4名,文物保护专员2名。

本次招聘设置4个岗位,其中:播音主持岗位A限男性,招聘1人;播音主持岗位B限女性,招聘1人;采访记者岗位招聘4人,文物保护专员岗位招聘2人。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5年10月11日至2003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0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及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下载填写《2021年平邑县公开招聘播音主持、采访记者及文物保护专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外需提交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并在背后标注姓名)及有关证件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到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地址:临沂市平邑县丰山路21号。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播音主持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采访记者和文物保护专员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