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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乳山市引进青年优秀人才(第二批) 公告
2021-09-27 08:52:39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乳山市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全市发展人才需求,拟继续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到乳山市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计划引进35名2021年应届,以及2019、2020年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人才。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八)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7.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1:00—10月15日16:00

  报名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1日11:00—10月15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乳山市2021年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报名资料,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