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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第一号 28人)
2021-09-27 08:53:36   地区:海南   浏览:0

  资格复审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证书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4.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招聘信息咨询及监督电话:0898-23333250(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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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