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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中市灵石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09-25 02:20: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壮大我县乡村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中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市组通字〔2021〕37号)等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不限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199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按照“县级招聘、乡级管理、村级使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共90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灵石县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委组织部备案,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sh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灵石县委党校(永吉大道南,县武装部东侧)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报考者《灵石县2021年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源照片要求为:尺寸25mm*35mm,像素大于220px*300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格式,请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并保存至手机,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报名登记。)

  (4)《报名登记表》2份(照片处插入同版电子照片)、《诚信承诺书》;(从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