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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9-24 09:4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一、学校简介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于2018年11月由原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和原陕西省行政学院重新组建,现为中共陕西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培养党的优秀干部的红色学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智库。原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创建于1934年,是我党创办最早的地方党校之一。1935年、1942年曾两度并入中央党校,1955年、1959年两度改为中央西北局党校和中央第二中级党校,刘志丹、习仲勋、马文瑞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先后担任过校长。

  校园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21亩,总建筑面积约30.9万平方米,有6个学员楼,1个大礼堂、19个报告厅、18个媒体教室、3个情景模拟实训室、1个全自动录播教室,与全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连通互动的视频会议系统等教学辅助设施,可同期容纳培训1500余人。

  校(院)内设30个处级部门,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4名,副高级职称125名。有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公共管理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校(院)按照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方针,着力推进校(院)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新型智库建设、后勤管理创新和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党校(行政学院)力量。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根据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核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复函》(陕编办函〔2021〕65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我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引进博士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咨政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中共党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咨政工作的能力或潜质,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在CSSCI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3)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课题;

  (4)独立或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4.符合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wdx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