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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2 17:0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4.计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通知。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河北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1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卫健委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8629561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86295611

  附:《2021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