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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人)
2021-09-19 09:54: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当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应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要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1:2比例,讲解员岗位按招聘计划1:5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讲解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其他岗位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