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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9-18 16:08: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强化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2021年度州普晴国有林场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经州普晴国有林场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普晴国有林场成立2021年度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考聘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室,负责整个考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本次考聘疫情防控由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防控措施及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1.州普晴国有林场财务科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1名。

  2.州普晴国有林场营林科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2名。

  详见《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林业工作,并愿意长期在林业战线工作;

  3.截止2021年10月7日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财务科岗位须为会计相关专业毕业;

  6.营林科岗位须为林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7.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被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办公楼一楼办公室(贵州省晴隆县沙子镇普晴国有林场),联系电话:13985983121,电子邮箱:499859280@qq.com。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需提交《黔西南州普晴国有林场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电子版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考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