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1-09-17 08:44:37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工作年限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至10月30日上午12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通过资格复审后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在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