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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市吉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第1号)
2021-09-16 10:42:58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条件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面试。所有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www.zgjx.gov.cn)。

  (七)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进行体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九)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领导组批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和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十)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锻炼时间),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五、管理考核

  报考大学生被聘用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分配确定岗位。聘用大学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工作,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聘用大学生由县委组织部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乡镇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共同实施,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社区)。聘用大学生的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具体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对于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满5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在村(社区)工作,也可按组织程序交流调动。

  六、待遇保障

  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吉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组织部统一为聘用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对大学生驻村(社区)工作的食宿、交通等予以妥善安排,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符合吉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七、注意事项

  1.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前需认真阅读《吉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吉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考试防疫登记表》(附件5),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