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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16 10:44: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年限指周年,截止日期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

  (十)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5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26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26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9月16日09:00—9月27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