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及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shan.gov.cn/zxzx/gggs/index.shtml)。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十、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3573113(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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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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