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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普通类)
2021-09-15 22:5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惠山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2021年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近三年被惠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5)2021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1年9月30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7日(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报名的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012360802@163.com。

  3、报名咨询电话:(0510)83573113(工作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