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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卫生人才公告
2021-09-14 10:45: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4)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3.陈述申辩

  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城区卫健局陈述申辩。

  4.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5.缴费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缴纳费用100元/人,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报名未通过。持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到宿城区卫健局9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以岗位需求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宿城在线网站查询。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本次公开招聘中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在线网站公告。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上午11:00(暂定)。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具体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先;总成绩、面试成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都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在线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卫健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1版)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