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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卫生人才公告
2021-09-14 10:45: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计划近期公开招聘卫生人才1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截至2018年9月22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发〔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2021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宿城区卫生健康局808房间东门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咨询电话:0527-80975995。

  2.现场报名及材料提供

  (1)考生提前在宿城在线下载《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打印带至现场;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初中级及高级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等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3)其他相关材料(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以缴纳保险明细且签订劳动合同等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