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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09-15 23:01:59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zhuhai.gov.cn/xw/gsgg/)。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56527。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社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

  (四)未尽事宜,由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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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