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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09-15 23:01: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代表市政府对我市供销社实行二级架构管理,直接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冷链物流、直供配送、农村合作金融等业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经营和体制机制建设,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三级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四级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即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与人共事能力,能够熟悉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服从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其他不适合在供销部门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9月18日-9月24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照片处使用个人近期红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sgxhzls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22237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考试前一天)及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邮件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xw/gsgg/)进行公布。

  3.其他事项:①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②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