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招聘过程中各环节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因考生未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需签订服务协议书,约定在我县服务工作5年。
(六)疫情防控
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按《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附件4)规定的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36225153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51—36222210
附件:1: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镇宁自治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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