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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09-15 23:0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9月22日前取得;

  (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先行参加考试。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由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实施。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2日11:00—2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lfw.binzho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及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9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所列专业必须与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出的专业一致。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或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其中有一个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一致就允许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