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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人)
2021-09-13 21:39: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5名。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从业人员业务评价工作;开展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平台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3名。承担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全省精品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示范创建和建筑业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技术性工作。

(三)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0名。承担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研究、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参与制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承担超标准、超规范、跨区域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等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按照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和工作需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工作人员6名、高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中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jt.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23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拟报考单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9月13日之前取得);

(4)相关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和足年足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单,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9月13日;

(5)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中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及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